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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公开征求意见

2018-05-04

公开征求对《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充分发挥标准在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过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 KJBZ@miit.gov.cn (邮件主题注明: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 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docx

  2.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

  建设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45项以上钢铁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和装备层、车间层、工厂层、企业层、产业链协同层等各层级标准,优先制定基础共性标准以及绿色低碳、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关键应用场景标准,突出标准在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和迭代提升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为世界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国贡献。

  建设思路

  (一)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

  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年版)》中建设细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相关要求,基于钢铁行业工艺、产品及智能工厂建设等特点,形成由“A基础共性”“B装备层”“C车间层”“D工厂层”“E企业层”“F协同层”六部分构成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



  (二)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由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向下映射而成,包含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

  建设内容

  (一)基础共性标准

  主要包括通用、检测、评价、工业网络、赋能技术等5个部分。用于统一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术语定义、检测方法、评价方法等基础通用标准,以及钢铁行业在工业网络、赋能技术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标准。其中,通用、检测、评价等内容对应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中“基础共性”部分建设内容,工业网络、赋能技术内容对应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中“智能赋能技术”部分建设内容,本文仅面向钢铁行业的专有需求展开描述。

  (二)装备层应用标准

  主要包括无人运输装备、工业机器人、人机协作系统和其他等4个部分。主要用于规范单体智能装备的功能、质量、接口和性能提升标准。

  (三)车间层应用标准

  主要用于规范工序级(车间)业务活动的相关标准,涉及工艺产线管控、生产作业、工序级质量控制、业务集成优化和模型建设等,包括矿山、原料场、炼铁、炼钢、轧钢和其他等工序标准。

  (四)工厂层应用标准

  主要用于规范工厂或跨工序的钢铁智能工厂设计、生产、管理要求等,支撑钢铁智能工厂建设,包括设计与交付、生产管控、资源保障等标准。

  (五)企业层应用标准

  主要包括资源计划与市场预测、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产品研发设计、工厂协同、数据资产管理等6个部分。用于指导钢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规范采购、销售、研发、数据资源等运营管理,实现企业内部深度协同。

  (六)协同层应用标准

  主要包括数据共享、供应链协同、客户服务等3个部分。用于规范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互联和共享等系统技术要求,确保跨企业、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协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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